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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海昕,徐天佑,刘俊谦,张松枝,岑珈其,麦可怡,李敏,张凯娸,梁天尺,柯炜林,吴浣仪,何启华,吴锦泉,赵善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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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德斌,唐诗咏,袁伟豪,吴家乐,马蹄露,简慕华,蔡思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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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伟豪,唐诗咏,朱晨丽,胡鸿钧,黄祥兴,赖慰玲,林子善,张彦博,赵希洛,黄子雄,郭子豪,王歌慧,张国强,炜烈,郑敬基,范文雅,沈可欣,顾冠忠,祝文君,李日升,方绍聪,李启杰,邵卓尧,许家杰,关浩扬,卫志豪,郑家生,姚亦澧,莫家淦,尹诗沛,杨家宝,杨潮凯,崔锦棠,秦启维,李枫,林淑敏,朱斐斐,曹思诗,林希灵,潘梓锋,谢芷伦,黄恺怡,余应彤,李海生,陈勉良,彭纪谚,容羨媛,周丽欣,丘梓谦,李漫芬,刘温馨,陈婉衡,陈靖云,沈爱琳,莫伟文,徐玟晴,周梓盈,关伟伦,赵乐贤,缪家庆,招浩明,余子明,杨证桦,魏惠文,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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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秋生,杨宝玲,郭富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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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卓羲,杨思琦,杨茜尧,黄宗泽,刘松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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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子珊,陈敏之,伍咏薇,黎诺懿,王祖蓝,苑琼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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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30集
江华,张卫健,黎耀祥,麦长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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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熚生,谈善言,邱傲然,王颂茵,欧锦棠,骆振伟,黄文慧,武田梨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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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达明,黄子华,郭蔼明,李子雄,姚乐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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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东闵,孔德贤,陈嘉慧,黄嘉乐,韦家雄,甄采浠,李成昌,黎燕珊,郑启泰,秦启维,吴瑞庭,樊亦敏,林颖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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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大卫,龚嘉欣,陈展鹏,陈自瑶,陈山聪,唐诗咏,刘丹,周嘉洛,江嘉敏,郑子诚,何广沛,陈晓华,郭晋安,陈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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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美琪,黎姿,蔡少芬,林保怡,陈豪,王喜,黄宗泽,姜大卫,李司棋,黄德斌,关礼杰,钟嘉欣,陈秀珠,陈鸿烈,郭少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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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晨光,金超群,吴少刚,俞小凡,刘德凯,汤志伟,方芳,傅雷,曾亚君,顾宝明,王玉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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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朝伟,邓萃雯,秦煌,关海山,欧阳震华,郑艳丽,姚正箐,刘淑华,陈家碧,余家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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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家劲,李婉华,范冰冰,俞小凡,杨升,郑佩佩,林静,黄文豪,陈鸿烈,徐少强,程思寒,张振寰,龙天翔
怎样看待情与法?
情与法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关系,即寓情于法,力求取得执法的最佳效果,情指的是执法为民的真情;法不容情,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尊严,情指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情;正义之情,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性,情指的是具有廉洁从检的职业操守和品格。1、育法内之情,达到执法的最佳境界 先哲们曾作出这样精辟...
判案过程中,法与情应当怎样调适?
在判案过程中,法与情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。法,作为民主正统性的体现,蕴含着价值判断。而情,则是个体基于自身价值判断的感性流露。法与情看似冲突,实则相辅相成,不可或缺。法律背后承载着无数情的累积。例如,对于杀人越货、偷鸡摸狗等行为,因与民情相违背,故而制定相关法规进行约束。《我不是...
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特点
(1)法与情的统一通常是“法即人情”,突出情的主要地位,情不能适用的地方就依靠法的力量,反之亦然,这样情与法才能和谐共存。(2)法与情的对立凝聚于古代社会的复仇现象。即在古代复仇是一种天经地义的义务。如儒家经典认为 “子不复仇,非子也”。但是根据法律,复仇杀人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,...
法与情的关系是什么?
“情”应该是从原始社会都已经有了,伴随人类发展至今,存在于生活方方面面。论理讲法的地方需要有案情、社情、舆情,论不得理讲不了法的地方要讲人情、亲情、感情。譬如两口子过日子,如果天天讲法,动不动就论一论权利义务、共同财产什么的,这日子过的就没有一点烟火气了;不讲法讲理行不行呢?...>>更多关于《法与情》